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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漯河:4人被强制执行!公职人员要注意!

来源:网信漯河    时间:2023-04-13 18:17:09

■4位车主被强制执行

近期,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不按期缴纳违停罚款的车主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已全部结案,首批罚款也已追缴到位。目前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部分长期拒不接受违法停车处罚的车主继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方式,经过依法送达和催告程序,截至目前,4位被执行车主的35条超期违章罚款已通过法院全部执行到位。

■ 公职人员注意:小心被纳入监管黑名单!


(资料图)

3月20日,市城管委联合市文明办向全市公职人员发出《文明停车 从我做起》的倡议书。截至目前,356家企事业单位有违停记录的车辆为1039辆,其中55家企事业单位所属204辆车的车主已完成所有罚款的缴纳,将违停记录清零。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提示:个别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因车辆违停行为一个月内被处罚3次(含)以上和已发生违停行为拒不改正或不接受处罚的,将被纳入重点监管黑名单,予以信息警告并曝光。市城管委办公室还将定期抄报黑名单至市文明办,并及时通报所在单位。

■ 拖着不缴,200元罚款可能变成400元!

自2020年5月1日起,漯河市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至漯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并负责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接受违停处罚的车主,漯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申请至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车辆违停后大致的处理流程如下:

车辆违停→车主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后3日后至15日内进行处理(可申诉)→若未处理,将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作处理→行政机关将按照每日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收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金额(每日百分之三,时间久了,200元的罚款就成了400元)。

若半年后,车主仍未缴纳罚款→将会收到《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10日内缴纳罚款)→如仍未履行也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将会被申请强制执行。

提醒广大车主朋友,

一旦出现违停情况,

应及时依法处理,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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